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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优秀奖评比,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使教师更好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参加人员范围

  参评教师原则上应在35岁(含35岁)以上。

  三、教学优秀奖演讲比赛内容与打分细则

  在学校制定的比赛内容与要求的基础上,我院特制定如下细则:

  1、评分细则:

  教师参赛成绩定为100分,其中教学演示80分,教案和PPT等文字材料20分。

  教学演示成绩由学院督导组专家、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现场听课的教师及学生对参赛教师现场打分给出,评分权重为学院督导组专家、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分占50%,现场听课的教师评分占30%,现场听课的学生评分占20%。

  教案和PPT等文字材料成绩由学院督导组专家、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定。

  2、参赛具体要求:

  (1)教案完备(至少一学期),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步骤符合学生的认知心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讲求科学性和探索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教案需在比赛前一周内交到教务办,由教务办报送给教学工作委员会和院督导组专家组织审阅、打分。

  (2)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案设计教学用PPT,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陈列美观,图文并茂,字体大小得当,首页和尾页配有适当的标题和结束语,以达到理想的授课效果。

  PPT需在比赛前一周内交到教务办,若有修改需在比赛结束后再将修改稿交到教务办,以供存档。

  (3)教学演示注意事项:

  1)用普通话讲授教学内容15分钟;

  2)教学内容应准确充实,重点突出,深度和广度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3)能恰当、有效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必要时可以配合其他辅助教学工具;

  4)教学用语清晰生动、有表现力;教态自然大方,着装庄重得体;

  5)板书布局合理,字体工整清晰、美观。

  四、评审程序

  1.学院教学优秀奖演讲比赛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各系组织预赛,并按比例推荐学院教学优秀奖比赛的参赛人选。

  2.学院根据教案和教学演示评比等评选内容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人数视学校教学优秀奖比赛规定及我院当年参赛教师数量而定。

  3.评比结果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公布。

  五、奖励办法

  1.对获奖者颁发院级获奖证书和奖金。

  2. 根据学院比赛成绩排名,选拔并推荐教师参加学校教学优秀奖演讲比赛。

      3. 聘岗及职称评审时,教学优秀奖演讲比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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