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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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MBA)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7日 12:40—13:00

  地点: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教1-204.

  2.考生应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

  (1)考生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本科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3)研究生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生填写完整的《政治审查表》(从我校研究生处首页-招生-文档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后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调剂同学需提交调剂申请表(请到研究生处网页-招生-文档下载栏目中下载)。

  (6)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证件近照1张(体检表备用)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向负责资格审查的老师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人。

  4.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身份证,经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复试内容

  1、考查形式

  专业知识笔试+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英语听力口试

  2、笔试内容

  管理科学与工程和项目管理专业考试科目:《项目管理》参考书籍《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作者:戚振强;

  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企业管理》,参考书籍《企业管理概论》,作者:尤建新  雷星晖;

  三、评分标准

  专业知识笔试占40%,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占50%,英语占10%,最后综合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拟录取考生复试成绩需合格(≥60分)。按总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比例40%、6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复试程序

  对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先进行笔试考核(全体考生);然后分组进行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试)。最终按评分标准算出复试总成绩。

  1、笔试:

  时间2016年4月7日13:00-14:15

  地点 :教1-204    

  2、面试+英语听力口试

  时间 :2016年4月7日13:15-16:00

  地点 :教1-204

  五、体检

  考生可自行下载体检表(下载路径: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处首页→招生→下载专栏→《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并正反面打印于一张A4纸上。体检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处首页新闻公告栏相关通知。

  六、成绩查询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网址:http://yjsc.bucea.edu.cn/

  咨询电话:010-68322108 王老师

  

    北京建筑大学2016年MBA复试通知

  为做好2016年北京建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流程,确保录取工作合理与公正,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原则

  在遵循工商管理学科对优秀人才培养要求的基础上,为确保生源质量,保证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工作在达到国家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对象

  符合教育部2016年工商管理硕士A类院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符合调剂条件具有我校复试资格。

  三、管理组织与管理

  复试工作在MBA教育中心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MBA工作的负责人全面管理。

  四、复试和录取

  1、复试比例: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50%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管理综合、政治理论测试、管理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等部分。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对考生职业背景的考查;对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能力的考查;对考生管理知识、判断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发展潜力、商业意识、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3、复试形式: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查验,管理综合、政治理论测试、管理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由MBA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分若干小组,每个小组由4-5人组成,其中一人担任组长。面试形式为个人面试,由小组成员提出相应问题,考生就问题进行回答。

  5、复试权重及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管理综合、政治理论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管理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成绩的80%。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制)×50%+复试成绩×50%。

  拟录取考生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复试(调剂)时间:2016年4月7日 

  笔试13:00-14:15      面试  14:15-16:00

  复试地点:教1-204

  五、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

  六、复试监督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布。

  招生负责人:王老师

  MBA招生电话:010-68322108    1391052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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