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与科研
您所在的位置: 学术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及社科重点项目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7]230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7]231号)”,学校正式启动该类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申请书及其汇总表的格式,组织本单位的老师申报。

  一、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一)研究时间

  1.一般项目开始时间统一为2018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重点项目开始时间统一为2018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资助额度

  1.科技类:一般项目资助额度15万元。

  2.人文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

  (三)注意事项

  1.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青年学术骨干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不支持跨校联合申请。每位教师只资助一次。申请人在学校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题的,暂停2年申请资格。

  2.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只能申报各类重点项目。

  3.社科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与我校北京市哲学社科基地“北京建筑文化研究基地”建设发展相关的课题。

  遴选推荐将采取二级学院推荐排序、学校统一组织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请使用(2017版)申请书、汇总表。(见本通知附件)。

  5.各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教师的申请,同时组织学术分委员会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项目进行学术评审,保证申请的学术质量,提出本单位优先推荐顺序(推荐表格式见附件),填写申请书中“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不用盖章)。

  (请各二级单位于2017年7月7日前先将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名单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到科技处纵向项目办公室备案。)

  6.申请人如果出现一题多报、学术不端等现象,经市教委查实,将核减学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相关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各学院推荐项目如果未通过市教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将影响学校当年立项数量,学校将酌情核减该学院下一年度可推荐项目数量。

  二、组织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负责安排组织本单位的一般项目、社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组织评审、排列推荐顺序,并统一于8月24日(星期四)上午11点半前将申请书、本单位评审结果(按推荐顺序填写“二级单位评审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相应的电子文本一并送交科技处。

  2.科技处将对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于8月29日(星期二)上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组织社科重点项目申请校内答辩、评审、推荐排序。

  3.拟于8月31日(星期四)(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一般项目和通过校内预评审的社科重点项目进行集中会评,形成学校推荐意见,统一上报市教委。

  三、上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所属二级单位的时间安排将申请书(2017版)提交所在二级单位,上报的材料如下:

  1.科技计划、社科计划一般项目

  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2份,均为原件)及其word文本

  2.社科计划重点项目

  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6份,均为原件)及其word文本。

  科技处联系人:房雨清 68322091 fangyuqing@bucea.edu.cn 西城校区办公楼213室

具体详见:http://kjc.bucea.edu.cn/tzgg/105068.ht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