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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成立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和人文学院的通知



北建大党发〔2020〕38 号

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关于

成立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和人文学院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主动适应首都“四个中心”定位和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整合学科专业优势,经学校 2020 年第 13 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和人文学院,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将文法学院的法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整体并入经济与管理工 程学院,成立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简称经管学院。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设置党委书记 1 人、院长 1 人、党委副书记 1 人、副院长 2 人、党政办公室主任 1 人、团委书记 1 人、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 1 人,总计编制 100(含新增编制

二、成立人文学院(筹建)

成立人文学院,将文法学院的外语系整体划入到人文学院, 通识教育相关工作转由人文学院负责,挂靠教务处的通识教育中心划入到人文学院,相关职能和人员划入人文学院,教务处相应编制核减。人文学院设置直属党支部书记 1 人、院长 1 人、副院1 人、党政办公室主任 1 人。通识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 1 人,总计编制 39(含新增编制

三、撤销文法学院和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撤销文法学院和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设置,原有管理人员由学校在编制总量内妥善安置。原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所有教师和学生并入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0615

     北建筑学党办公室 2020 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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