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党委会工作分工及工作职责

作者:郝迈 |来源: |发布日期日期:2017-11-01 | 阅读次数:

    一、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党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书记:召集分党委委员例会及学院党政联席会、监督委员落实工作职责,分管机关事务工作,协调退休党支部活动和退休干部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党委学年工作设想、年终提交党委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协调工会教代会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计划、落实学院党委组织工作计划、提出党委学年组织工作设想、年终提交组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总结。
    宣传委员: 落实学院党委宣传工作计划、提出学院党委学年宣传工作设想、年终提交宣传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总结。落实学院党委理论学习计划、提出党委学年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年终提交理论学习情况总结。
    统战委员: 落实学院党委统战工作计划、提出党委统战工作设想、年终提交统战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总结。
    纪检委员: 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党委学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设想、年终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对党员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青年工作委员: 提交党委学年青年工作设想、协调院团委工作、年终提交青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总结。
    二、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党委会工作原则
    1、经管学院党委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党务工作由各委员按责任分工负责,遇到重大事项召开分党委委员会30商讨落实。
    2、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由分党委管理,负责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节日慰问、看望病号、解决退休干部提出的问题),指导退休党支部组织活动,协调退休人员管理中的问题,解决退休人员发生的重大困难。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2015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