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北京建筑大学MBA联合会换届选举办法

作者:经管学院 |来源: |发布日期日期:2015-05-09 | 阅读次数:
 1. 北京建筑大学MBA联合会换届选举大会,拟选举产生MBA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名额共8人,委员候选人40 人,差额比例为20%。委员候选人由自荐、上届研究生会提名和各班民主推举产生。

2.选举工作由监选小组负责,设组长1名,成员2名。

3.投票按监选小组,MBA主席团,MBA学生的顺序进行。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获得选票数超过有效选票二分之一的候选人且得票多者当选。有效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最后几名得票数相同,则这几人同时当选。得票数不同时,按得票数高低,票数多者当选。如有效选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提出不足名额是否再次进行选举的建议,提交大会表决。 

5.参加会议的MBA学生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未出席大会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划“○” ,不赞成的划“×”,如另选他人,就在划“×”候选人姓名下边另选人的空格内写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弃权的,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什么也不划,也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8人为有效果,多于8人为废票。

7.选举时,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完全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完全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8.投票结束后,由总监选人,监选小组计票。如收回的票数少于或等于所发的票数,则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9.选举结果由监选小组组长宣布。

10.本办法经北京建筑大学MBA联合会和MBA联合会换届    选举大会筹备委员会通过后生效。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建筑大学MBA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