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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 MBA学位论文复评相关规定

作者:经管学院 |来源: |发布日期日期:2015-05-09 | 阅读次数:
 (一)MBA学位论文复评办法

首次未通过专家评审的MBA学位论文,若满足复评条件,学生可申请进入复评程序,但只有一次复评机会。

 

1、复评条件

凡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进行复评。

(1) 评阅人中有一名专家对学位论文评价意见认为未达到MBA学位论文水平,且评分值低于70分,但又高于65(65),不同意提交答辩的;

(2) 评阅人中有一名专家对学位论文评价意见认为未达到MBA学位论文水平,且评分值低于65分,不同意提交答辩,但另外一名专家对学位论文评价意见认为达到MBA学位论文要求,其评分值在80(80)以上的。

3)属于其他情况的,不能申请复评。

 

2、复评程序

学生先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然后由校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复评申请进行审议,确认理由充分,再聘请一位专家复评(原持否定意见的评审专家为校外的,即请校外专家复评,原持否定意见的评审专家为校内的,即请校内专家复评)。复评后专家评分值高于70(70),可参加本期答辩;专家评分值低于70分,则不能参加本期答辩。学生必须根据评阅人的意见做修改工作,只能参加下一期论文答辩。(注:复评费用由学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