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北京建筑大学 MBA教学评估实施办法
1、为保证评估的客观与公正,MBA课程评估由MBA教育中心独立进行。MBA教育中心聘请教学督导员1人,报校研究生处和校教学督导室同意后,挂靠教学管理部执行MBA教学督导职能。
2、每门课程评估应该在课程考试之前进行。
3、课程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一般(80—70分)、及格(60—70分)和差(60分以下)。
4、教学管理部并将个人评估情况通知个人。
5、一学期内或接连两学期一门次以上(包括一门次)被评为差的教师不能再担任MBA课程教学。
6、一学期内或接连两学期超过一门次被评为及格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再担任MBA课程教学。如果要恢复开设MBA课程,需由本人申请,并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改进措施和办法,经MBA专家组审查同意报MBA教育中心主任批准。
7、一学期内一门次被评为及格的教师,本人需向MBA教育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MBA教育中心同意后,方能继续开课。
8、一学期内或接连两学期超过一门次被评为一般的教师本人需向MBA教育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如果情况没有改善,将暂不承担MBA课程教学任务。
9、一学期内或接连两学期超过一门次被评为优秀的教师,同时其它课堂被评为良好,则为MBA优秀教师候选人,经院MBA专家组通过并报MBA教育中心批准后,为MBA优秀教师。
北京建筑大学 MBA教育中心
2012年11月